各教学单位: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教学、员工学习的实际情况,以及员工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,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,自2011 届毕业生开始,不再安排毕业前和暑假中课程的补考。员工学业到期不能符合毕业要求者,员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肄业、结业或者延长修读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员工。